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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车没撞到人赔17.8万元!只因按了它...

2018-01-06 924够意思

开车在路上,总会遇到很多“碍事”的,

前方有车开得慢,哔!

有路人玩手机不看路,哔哔!

有车压线想要插道,哔哔哔!



其实国内很多城市早就已经实行了“市区内禁鸣喇叭”规定,

不少还附加了罚款条例。

但对于“路怒一族”,成效一直麻麻...


在这里就有一个真金白银的教训——

乱按喇叭除了要罚款之外,可能还存在巨额赔偿风险



按喇叭吓坏三轮车夫

的哥被判赔17.8万

此前,有个的哥在路口左转时,前方四五米处有一辆三轮车挡到自己,习惯地按喇叭催促,

结果对方避让时侧翻,三轮车上的胡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。


虽然事故中,两车并没有发生真实的碰撞,但法院认定,的哥按喇叭的行为,导致三轮车司机受到惊吓而发生侧翻致人死亡,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
最终,法院判决程先生承担30%的民事赔偿,合计178571.49元。



司机没撞到人驶离现场

肇事逃逸记12分

被按喇叭“吓到”,明明没撞到对方为什么也要司机背锅?

交警蜀黍: 碰撞不是判定事故责任的绝对条件,而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划分责任。

而案例属于“非接触交通事故”,虽然没撞到,但不代表不担责。



非接触事故:

指在发生事故时,当事双方没有发生实际的物理碰撞, 但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。

具体的责任划分则由交警进行现场勘测确认,如果一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辆的情况,还将结合“优者危险负担原则”进行定责。


优者危险负担原则:

指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,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注意义务的轻重,按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,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。


由于机动车辆的危险回避能力比非机动车和行人都要高,所以在事故定责时,一般会适当增加机动车司机责任。


因此在事故中司机即使没有违法,通常象征性赔偿也是不可避免的。



非接触交通事故中,虽然双方没撞到但也属于交通事故。

有的车主会误以为没撞上就不关自己的事,在事故发生后马上离开,那么就会涉嫌肇事逃逸!

肇事逃逸最高可处记12分、行政拘留,后果相当严重。

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下车确认事故,双方协商,协商未果可以报警处理。

以上情况虽然也有被碰瓷的风险,如果真遇到碰瓷一定不要私了,应该直接报警处理!





来源:今日头条

编辑:玎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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